《hamlet b.》之「邊個追邊個?」

文:林喜/
(轉載自澳門日報)

文化消費唔單係藝術享受,更是某種身份認同或炫耀——Lady GaGa演唱會嘅飛已成為身份象徵,甚至連邊個唱、唱乜嘢都已不再重要。林樂要政府對「演藝場地嘅容量規劃亦應以大珠三角嘅文化消費人口作為參考基數」, 林喜有保留,因為從產業角度睇,所謂「文化消費」係一場「營銷」遊戲,文化藝術同珠寳、手袋差唔多,都係交易嘅商品而已,而遊戲重點在於品牌、包裝、行銷……呢碗大茶飯,溫吞慢火嘅澳門人食唔食得落先?講起班內地自由行,佢哋嘅荷包嗰班賭場大鱷一早已虎視眈眈,只要有錢搵,你慌佢哋唔會起多幾間金光綜藝館?反而林樂促請政府提升文化軟硬件,滿足本土演藝發展需要,林喜覺得確係當務之急。

講起文化產業,梗係要短打下啱啱喺澳門文化中心落幕嘅《hamlet b.》啦!呢齣陳炳釗「消費時代系列」三部曲嘅最終章,似係對藝術、藝術創作者與文化產業、消費主義之間糾纏不清嘅關係,來一次終極顛覆演繹。戲以「文化消費者」身份出現嘅港女奧菲莉亞話「若你們想迎合我的品味趁機大賺一筆的話,首先要追得上我的步伐」,聽落眞係極之弔詭:文化消費者不停追逐文化生產者,願為之付出大把鈔票;但文化生產者要令文化消費者沉迷,首先就要追得上文化消費者,咁其實……大家究竟係邊個追緊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