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樂/
(轉載自澳門日報)
《hamlet b.》可以令澳門藝術創作人反思,深思吓近年政府火紅火熱推動嘅文化創意產業同文化藝術之間嘅關係、仲有創作人嘅自我定位,否則會一如《hamlet b.》裹面嘅主角,最終會變成精神分裂。藝術家或者創作人首先要自問甘唔甘心跟住市場走:「如果你們想迎合我的品味,趁機大賺一筆的話,首先要追得上我的步伐。」(《hamlet b.》台詞)《hamlet b.》作者陳炳釗嘅反文化產業化同反消費文化嘅立場鮮明,佢用地球氣候變化嚟隱喩文化產業大氣候對創作嘅影響。不過,林樂覺得佢用政治味道咁濃嘅《哈姆雷特機器》嚟做藍本,好容易誤導觀衆想到政治方面,因而本末倒置。
其實,純文化同消費文化根本係兩條唔同嘅路,而兩者都係社會所需要。要做個藝術家抑或藝術工匠?創作藝術品抑或製造工藝品呢啲純係創作人自己嘅選擇;最緊要搞清楚自己行緊邊個方向,唔好好似hamlet b.咁迷失方向。
澳門民間呢兩年忽然之間生出咗好多「創意產業」團體,幾乎連賣魚蛋嘅都掛個「創意產業」招牌,使到林樂對「創意產業」產生厭惡性抗拒。究竟文化可唔可以成為產業?兩年前(三月一日)本報刋登過一篇題為<文化不是產業>的文章(作者釋印華),林樂認為其對「文化」同「產業」之間嘅關係嘅見解精闢,好值得文化人、甚至政府文化部門細讀,可能會有所啟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