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者不得進入!

文:阿fee/

受訪者:舞台監督 林慶麟/

「有多少late-comers?」演出開始了十數分鐘,執行舞台監督在intercom跟前台對話。「好,待會我cue你便放late-comers入場。」接著帶位員便用手電筒的燈光,引領遲到的觀眾進場。

late-comers指的是遲到的觀眾,而late-comer point就是安排遲到觀眾入場的時間。那到底late-comer point是怎樣決定的呢?導演、舞台監督和演員之間,又會有怎樣不同的考慮因素呢?

理論上,late-comer point應該是在技術會議時談的;不過更實際的情況是,入台時才正式決定。舞台監督需要和導演協商,以不影響演出為前題,找出最適合的時間──時間性的因素是,起碼得在演出開始後十分鐘,否則太早的話,也沒有「late-comer point」的意義;而考慮到對觀眾的影響,舞台監督阿麟說:「我會盡量選擇台面有事情發生的情況下做late-comer point,例如轉景,或有演員在做一些可持續的準備動作之類,不會讓那段時間成為空白。」

不同類型的演出的遲到情況各有不同,「例如粵劇演出因其本身文化使然、或一些有傷健人士觀看的演出,為照顧他們的需要,基本上觀眾席的燈都不會太暗,遲到者隨時進場;而舞蹈節之類的演出,在每支舞之間都會有空檔,所以也是有許多late-comer point的。」

碰過一些演出,在宣傳單張上指明:「遲到者不得進入」。站在表演者的角度,其實我是很不喜歡觀眾遲到的,因為late-comer point會影響到演出的節奏。例如有時候late-comer point不是安排在轉景或黑燈的情況下進行,那台上的演員多多少少會受進場的觀眾影響;而且有多少late-comers是沒法控制的,即使是轉景或黑燈,也可能因太多late-comers而拖長了。所以對於「遲到者不得進入」這樣「有堅持」的聲明,我是舉腳贊成的。可是作為舞台監督,阿麟又有不同的看法:「其實即使有這樣的聲明,通常我還是會讓遲到者進場。不過我會安排他們只能站在觀眾席的後排看,那便能盡量減低對其他觀眾、對演員的影響,而又能讓他們看演出,是種折衷的做法。」不然,遲到的觀眾就只能站在門外看「電視直播」了。

避無可避,不如直接面對。記得城市當代舞蹈團的《硬銷》,編舞伍宇烈索性把late-comer point納入到演出的設計之中:他安排late-comers的進場通道是從在全場觀眾的「欣賞」之下從後台橫過台面,才能到達觀眾席!